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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超人的孤寂
作者:李伟才
第一章 探星篇
第一节 星空作舞台第二节 星际探索的事实与臆测
第二章 外星人篇
第一节 E.T.你好吗?第二节 接触!——人类历史的分水岭
第三节 外星人的启示
第三章 机械人篇
第一节 我,机械人……第二节 从人工智能到人机结合
第四章 超人篇
第一节 超人的孤寂第二节 人与超人
后记
第一节 星空作舞台
“勇敢地去人类从未到过的地方!”
喜爱看电视片集《星空奇遇》(Star Trek)的朋友,必定熟悉这一句充满豪情的说话,因为它来自《星空奇遇》每一集开场时的一段独白:
“太空,是神秘而奇妙的。太空船‘冒险号’和它的船员,花了五年的时间,去探求太空中新的生命、新的世界和新的文化,勇敢地去人类从未到过的地方!”
伴随着这开场白的,是“冒险号”在太空中疾如流星的纵横驰骋。比起同时期的一些科幻制作,其中的太空船还是用线吊着飞行。这套科幻片集的特技效果先进,单是序幕便已令人赏心悦目。
虽然我没有件过正式的调查统计,但亦颇敢肯定地说:自有电视以来,重播次数最多的电视片集,非《星空奇遇》莫属。笔者于一九八零年底在英国时,这片集已是第七次重播,而且受观众欢迎的程度,竟比一些新摄制的片集尤有过之。最近,笔者跟一位美国朋友谈起这片集,她说已数不清在美国重播了多少次,只知受欢迎的程度仍不臧当年。
随着这套片集的广受欢迎,自一九七九年以来,已先后被搬上银幕四次之冬。它们分别是《星空奇遇》(Star Trek-The Motion Picture,1979)、《大汗的愤怒)(The Wrath ofKhan,1982)、《魔宫龙虎斗》(The Search for Speck,1984)和《回到地球》(The Voyage Home,1986)。四套电影都曾在香港上映。
《星空奇遇)英文名称原意是“星空中的旅程”,片集的内容,正是叙述太空船“冒险号”一次又一次惊险而又奇异的探险历程。这套片集的成功,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不能忽视的,是喜爱探险和追求新奇正是人类的天性。去人类从未到过的地方!那是何等豪迈的气概啊!
人类天生便有探险的精神,以探险为题材的故事,是各种故事在人类文化中起源最早的一种。在朦胧古远的洪荒时期。每当红日西沉,簧火高烧之际,我们的祖先在狩猎归来后,对着跳跃的火焰和同伴们凝神的面庞所说的,大多是探险的故事。这些故事,不少可能是他日间四出狩猎时的经历,但更可能是加添了不少渲染和夸张的缕述,或纯粹是想像和虚构。但无论怎样,这类故事万千年来都深深地吸引着人们的心灵,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好奇:过了出的背后又是甚么?
今天我们所认识的科学幻想故事。虽是各种故事中最年轻的一种。但与源流最为久远的探险故事,却有着深厚的渊源,有时甚至难分彼此。涉猎过科幻小说的读者都会发觉,在这些作品中,很大部分都有探险的成份,例如著名的《二零零一太空漫游》(200lA Space Odyssey,1968),虽以外星文明影响人类进化为主题,但故事的骨干。仍是一次探索未知领域的历程。
但在另一方面,中国小说《西游记》、希腊史诗《奥德赛》以及阿拉伯故事《天方夜谭》中的《辛巴历险记》等,虽然都是有名的历险故事,却不能称为科幻。究其原因,科幻是“科学”加上“幻想”;而以上的故事。幻想固然丰富,科学却是缺虞。故不能与真正的科幻混为一谈。真正的科幻探险故事,必须有一科学的大前提,而情节的推展,也必须尽量合乎科学与逻辑。
在古代的探险故事中,最先带有点科幻成份的。首推公元两世纪希腊作家卢西安(Lucian)所著的《真实的历史》(True History)。在这篇著作中,卢西安以丰富的想像力,描述一-艘船被巨大的水龙卷送到月球上去。而船上的人,则彼牵涉入一场月球帝国和太阳帝国的战争之中。以今夭的眼光看来,书中很多地方当然不符合科学,但卢西安假设地球以外还有别的世界、别的居民,而又没有引入鬼神和法术等观念,在当时已是十分难能可贵的了。
然而,正如古希腊的其他成就一样,这种先进大胆的想像被埋没二十多年,要到十七世纪。才再有关于月球探险的著作而此。其中较著名的有开普勒(Johannes Kepler)的《梦游记》(Somnium,1634)、戈德温(Francis Godwin)的《月中人》("The Man in the Moon,1638)、以及德伯杰勒(Cyranode Bergerac)的《月球邦国的世界》(States and Empiresof the World of the Moon,1650),其中最后的一部,首次提及以火箭作为太空探险的工具。
不过,以上的作品仍是个别的、孤立的,未能构成任何潮流。探险小说要到了科幻鼻祖凡尔纳(Jules Verne)的手里,才真正与科学幻想结合而大放异采。
凡尔纳的作品。绝大部分都以探险故事的形式出现。由他的处女作《气球上的五星期》(Five Weeks on Balloon,1851),到《地心探险记》(Journey to the Centre of
theEarth,1872)、《从地球到月球》(From Earth to Moon,1865)、《海底二万里》(Twenty Thousand Leagues underthe Sea,1890)等脍炙人口的作品,都是结合了探险和科学臆测的佳作,其间上火人地以至邀游大洋深处,可谓无所不备;而独特之处。乃在于凡尔纳的科幻构思皆深深她恨植于已知的科学事实,并在书中引用了大量的科学常识,使人惊讶而信服。
相比之下,现代科幻小说的月一位奠基者威尔斯(H.G.Wells),其作品的探险成份则较少,也比较次要。他两本较为著名的探险小说《时间机器》(The Time Machine,1895)及《最先抵达月球的人》(The First Men in the Moon,1901),其成就也不在于探险的描述,而在于背后的社会意识。
很多人都知道,顶顶大名的侦探福尔摩斯,乃英国一位医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笔下所塑造的人物。比较少人知道的是,在科幻小说的世界中,柯氏也占有小小一席位。这是由于他在一九一二年写了《洪荒世界》(TheLost World)这本异常成功的探险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固执得可爱的查林杰教授(Professor Challenger)。他为了证实自己的一个理论,带领探险队深入南美洲的森林,终于在一个隐蔽的高原上,找到了一个他理论中的失落世界:一个在进化上停滞了,故此仍居住着各种史前巨兽和人类的洪荒世界。为了说服学术界的同行,他把一只翼手龙带回文明世界,并在一次会议中放到演讲厅去。在一片混乱之中,先前为人所嘲笑的理论,终于得到彻底的胜利。
随着科学的进步,飞机和人造卫星的观测已遍及地球上每一个角落,“存在着未为人知的失落世界”这一浪漫臆测已再无处容身。不论是地心、海底还是蛮荒丛林,都不能再成为探险小说的背景,柯氏的《洪荒世界》可说是这一方面的未响。但正如卢西安早于二十年前使指出,我们这个世界只是众多世界中的一个,更大的探险正在我们头顶上的天空等待着我们。
十九世纪末。“太空飞行之父”齐尔考夫斯基(Konstantin Tsiolkovsky)这样写道:“地球是人类的摇篮,但一个人总不能永远留在摇篮里。”的确,人类未来的探险事业,也就是星空探险的事业。多少年来,科幻小说作家以高度的想像,在这广阔的领域上写出了众多出色的作品。就以中文科幻为例,扬子江于六十年代初写的(天狼A-001号之谜)和邓文光的首部长篇小说《飞向人马座》(1979)等,都以星际探险为故事的主题。
但不论是关于太阳系内各大行星的探索,还是关于太空深处的星际探险,都要求作者和读者对天文学有一定的认识。事实上,在各门科学之中,天文学与科幻创作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人类未来的历史。必以整个星空为舞台,故此就是小说不以星空探险为直接的主题,也往往间接地用到不少天文学的知识。若对天文一窍不通而阅读科幻小说,就如对中国历史一窍不通而阅读武侠小说般趣味大减。
为此,我不打算大量地介绍现代科幻以星空探险为题材的作品,一来这类作品太多,二来它们之间除与探险有关外,并无一个贯串的主题;相反,我愿趁这机会,以科幻的角度,谈谈有关的天文常识,继而探讨人类探索或征服宇宙的可能性。
先从我们的家乡——地球——说起。地球是太空中一颗细小的行星,它不停地环绕着太阳这颗恒星运行,环绕一周的时间就称为一年。在科幻小说里,常常会用到“星球”这个名词。但我们可要小心。有时我们把太阳和地球都叫作星球,但两者却是截然不同的天体:前者是恒星,是质量大兼会自我发光发热的天体;后者是行星,是质量小得多而且靠反射恒星的光芒才会发后的天体。恒星基本上是一团温度极高的气体(严格来说是电浆体),没有固体的表面。行星则分两大类,一类是石质的、有固体表面的,如地球;一类是气态的、没有坚实表面的,如木星。但无论是石质或气态的。温度都比恒星低很多,以我们日前所知的生命形式,不可能存在于恒星之上。而在行星当中,也以石质的较为适宜生命的发展,虽然有人推测在气态行星的浓密大气中,可能有浮游的生物存在,但很难想像这些生物能够发展出高度的科技文明。其中的例外是阿西莫夫(Isaac Asimov)的短篇《不是定论》(Not Final,1941)。
“星球”这词的意义既是如此混合不清,本应取消不用的,无奈这词的使用已根深蒂固,短期内我想是难以取缔的。我们读时依据文义,小心分清便是。例如“太空船降落到星球的表面。”我们应该知道所指的是行星;“探险队发现这颗星球有十二颗行星环绕着。”我们应该知道所说的是恒星。
一个晴朗无云的夜里,我们抬头仰望璀璨的星空,除了五颗外,每一颗都是像我们的太阳一般,自行发光发热的恒星。至于例外的那五颗,则是跟地球一样,环绕着太阳运行的金、木、水、火、土五颗行星,这五颗行星,加上地球,再加上天王星、海王星和冥王星三颗,便构成了我们的太阳系。只是最后的三颗,因离我们太远,一般不能为肉眼所见。
太阳系中这九大行星,距离太阳的次序是:水、金、地、火、木、土、天王、海王、冥王。其中在火星与木星之间有所谓小行星带,那是出数以百万计大小不一的石块所组成的一个区域。此外,还有中间闯进太阳系的内围,拖着长长的尾巴的气态天体——彗星;它们质量小,轨道不规则,有周而复始地环绕太阳的(如哈雷彗星,周期约为七十六年,一九八六年是它于本世纪最后的一次回归),也有一去不复返的。
了解到天体的分类和性质之后,让我们来看看对探险家最为重要的一点:距离。曾经在沙漠或草原上生活过的人,或是曾经在海上航行多日仍不见岸的人,都会深深地感到大地是多么的辽阔,地球是多么的巨大。以我们这些日常的经验,实难想像在宇宙的尺度来说,地球是如何的渺小及微不足道。在凡尔纳的年代,八十日已是环绕世界的最短时间,但今天的太空船,只需个多小时便可环绕地球一周。当然,面对太空的遥远距离,人类的太空船仍是慢得可怜的。离我们最近的天体是月球,但离地球已有三十个地球直径般远。“太阳神”太空船以每小时一万二十公里的高速,也要三天才能抵达。
至于地球离太阳的距离,则是地月距离的四百倍,若以“太阳神”太空船的速度,则要飞上三年多才能跨越!
在研究太阳系内的距离时,日地之间的距离是一个很方便的计算单位,我们称之为一个天文单位(一亿五千万公里)。以这单位把九大行星和太阳的距离列出,我们有如下的结果:水星○·三九、金星○·七二、地球一·○、火星一·五二、木星五·二○、土星九十五四、天王星十九·二、海王星三十·一、冥王星三十九·五。
要领略太阳系的大小,让我们来建造一个太阳系的模型。若我们以一个篮球来代表太阳,由于太阳的直径比地球大一百零八倍,因此地球只能用一颗沙粒来表示。而且要放到离篮球三十公尺的地方。用上述的数值,我们可以把其余的八大行星按比例安放在适当的位置。我们会发觉,最远的冥王星要安放在离篮球一·二公里的地方!太阳系的辽阔。由此可见一斑。
可是,在太阳系以外,是广袤得更加令人难以想像的星际空间,不论是公里还是天文单位,都远远均不敷应用。在天文学——也在科幻小说——中,常用的单位是光年或是秒差距(parsec)。
光是宇宙中最快的传讯者。光速的每秒三十万公里是宇宙中最大的速度。表示极大距离的方法之一,就是以光在一特定时间所定的距离作为单位,若我们把时间定为一午,便得出了“光年”。
因此,光年虽称为年,却不是时间的单位,而是距离的单位——光在一年内所走的距离,只是至今仍有很多人对这混淆不清。
秒差距的定义比较复杂,我不打算在此解释,我们只需知道,一秒差距约等于三.二六光年。若需要用到更大的单位,我们还可以有千秒差距(kiloparsec)和百万秒差距(mega-parsec)等。
回到星际问的距离这个问题。太阳所发出的光,需要八分钟才抵达地球;要抵达冥王星,则需要五小时多。但在离开太阳系的范围以后。却要在茫茫的太空中奔驰约四年多的时间。才有机会遇上另一颗恒星!也就是说,离我们最近的恒星。距离他在四光年以上。
星际问的距离确实大得惊人。就学一些邻近的恒星为例:著名的天狼星离我们八·七光年、织女星二十一光年、牛郎星十六光年,而北极星则更是四百光年之遥。
如今大家应该明自,早些时我曾说过,天空中的每一颗星,都是有如太阳般的庞大天体,但为甚么看起来,都只是一个个微弱的光点呢?理由十分简单,就是它们离我们实在太远了。
事实上,我们晚上看见那好像数不尽的星辰,都只是太阳的近邻距离都在一千光年以内。更远的因为太暗了,肉眼看不到。凭着望远镜的帮忙,经过科学家多年的研究,我们现在知道,这所有可见的星空,都只是一个远为庞大的系统中的一小部分,这个系统我们叫做银河系。
银河系的形状有如一个中间厚而四周薄的圆饼,圆饼的直径有十万光年之巨,中间称为银河核心,也有五万光年之厚。整个银河系由超过一干亿颗恒星,以及大量的星际尘埃和气体所组成。我们的太阳,则座落在离银河中心三万光年的地方。
银河系是否就是整个宇宙呢?不!原来银河系之于整个宇宙,就有如太阳之于整个银河系一般。宇宙中有数也数不清的银河系,它们之间以数百万光年互相分隔。好像离我们最近之一的仙女座星系,就有二百万光年之遥。
迄今为止。人类已能探索到离我们五十亿光年的太空深处,可是仍未见有尽头。
以星空探险为题材的科幻小说,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舞台上进行的。
第二节 星际探索的事实与臆测
科幻大师克拉克(Arthur C.Clarke)曾经说过,人们对一些新生事物的态度,通常都要经历三个阶段:
“简直是废人说梦!忘了它吧!”“唔,这也许是可行的,但不值得去做。”“我早就说这是个好主意!”
太空探险这项新生事物,当然亦经历了这三个阶段。事实上,能够飞往神秘的星空,一窥造物的奥秘是人类最古老而又浪漫的梦想之一。但直至不久之前,这一梦想仍遭受不少有识之士的嘲笑和斥驳。即便在二十世纪初,仍有一些科学家撰写专文,证明太空航行是没有可能的。
人类如何能摆脱地心吸力的束缚。飞出太空?这确曾是一个难以解答的问题。科幻小说的鼻祖凡尔纳虽以科学知识广博见称,但他在故事中把主角送往月球的方法,却是有违科学的。在《从地球到月球》一书中,他描述科学家建造了一尊超级的大炮,然后把太空舱和舱内的船员像炮弹般射上太空。但简单的计算显示,要令太空舱获得摆脱地球引力场的“逃脱速度”(escape velocity),发射时的加速力必会将舱内的人或物都压得粉碎!
三十六年后,现代科幻宗师威尔斯亦写了一本有关月球探险的小说《最先抵达月球的人》。这次,威尔斯索性摆脱了当时的科学局限。以大胆的想像假设有一种反重力的物质cavo-nte存在。小说中的主人公正是利用这种cavorite建成太空囊,从而飞抵月球的。
但在这本小说发表之时。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太空飞行力案,已在俄国的一个小镇里成形。建立这个方案的先驱,正是我们方才在前一章 所提过的齐尔考夫斯基。
齐氏正确地认识到,要在没有空气的太空里飞行,无需依赖外在介质提供反作用力的火箭推进,是惟一可行的途径。更因为火箭可以由慢而快地逐步加速,火箭内的人可免受巨人加速力的损害。齐氏根据他在火箭原理和天体力学方而的认识,全面和系统地分析了体现太空飞行所需的各种条件。他所推导出来的公式,成为了人类征服太空的钥锁。
当然,要将齐氏的梦想变成现实。还需经历一段漫长和曲折的道路。在这道路上,贡献最大的是美国的戈达德(Robert Coddard)。他以坚毅不拔的精神。在二三十年代独自进行了一系列突破性的火箭飞行实验,奠定了现代火箭技术的基础。它的贡献,为他赢得了“太空航行技术之父”的美誉。
在今天,就是二岁的小童也知道火箭是征服太空的工具。但在科幻小说中,一些作家的想像力早已超越了火箭技术,而企图找出一些比火箭更优越的太空飞行途径。
其中一种最流行的途径。就是回复到威尔斯所提出的“反重力”(anti-gravity)或是“惯性抵消的推进器”(inertialess drive)这一概念。这种途径的吸引,在于它无需像火箭推进般需要大量的燃料,因此可以让极大型的结构驰骋放太空之中。把这意念推到极至的是英国作家布利殊(JamesBlish)。在他那著名的《飞行城市》系列('Cities in Flight'series,1950-1962)中。驰骋于星空中的不是太空船而是整座城市!这些“飞行城市”的出现,全赖一种叫“陀螺转”(spindizzy)的推动器,而推动器的原理,基本上就是“反重力”或“惯性的抵消”。
但要留意的是。由于重力的传播速度也只是光速,“反重力推进器”的速度最高亦只能等于光的速度每秒三十万公里。以日常生活而言,这个速度已是快得不可思议;但若把它放到浩瀚的星际空间之中,则比蜗牛爬行还慢。科幻作家如何设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稍后将有较详细的介绍。现在,让我们先看看一个看似荒谬,但原则上却行得通的大胆构思。
首先我们要明白,根据万有引力的性质,一个物体(例如人造卫星)环绕地球一周所需的时间(称为周期),与这物体跟地球的距离有若一定的关系。大致来说,距离愈远周期愈长。而在某一个距离之上,连动周期将会刚好等于二十四小时。由于地球自转一周需时也是二十四小时,结果便是:相对于地球上任阿一点来说,处于这一距离的物体,将好像固定在天空中的某一点,而不会像其他天体股东升西落。以这个距离为半径的轨道。我们称为地球同步轨道(Reosynchronous orbit)。这一轨道的重要自然不在话下,例如把全球连成一体的通讯卫星和不断地监察着天气变化的气象卫星,大都集中在这一轨道之上。
但一些富于想像力的科学家则更进一步。他们假想在同步轨道建立一个大型的太空站,然后出太空站放下缆索。直达地面!若在缆索上系上车厢,我们不是有一辆“太空缆车”或“太空升降机”(space elevator)了吗?这一设计的美妙之处,在于我们无需耗费大量的燃料,以激烈的方式冲出地球的引力场;而可以用小量的能源,以优闲的方式徐徐而上。但问题是:缆索所要承受的重量是人得惊人的。此外,缆素的不同部分处于离地面不同的距离,因此它们的“自然周期”亦应各不相同,结果将是缆索被撕得四分五裂。简单的计算显示,人类迄今制造的最坚纫的材料,仍远远抵受不了这些巨大的切变力量。要把“太空升降机”从梦想变成现R,我们必须发展出一些强度比精钢甚至碳纤维还要大千百倍的特殊材料。
在实验室中制成这种材料固然绝不容易,但在科幻作家的丰富想像中,这自然不构成任何困难。最先把“太空升降机”这一意念用于科幻小说,并详细地叙述这一空前巨大的工程如何实现的,正是有“太空先知”之称的科幻大师克拉克。但他也只是领先了数个月。因为无巧不成书,在他的《天堂的喷泉》(Fountains of Paradise,1979)出版后不久,另一位科幻作家谢菲尔德(Charles Sheffield)亦发表了《天网》(TheWeb between the Worlds,1979)这本长篇小说。两本小说之间虽绝无抄袭成份,但背后的意念甚至故事的内容都十分相似。在科幻创作的历史上,这可说是颇为有趣的一次巧合。
“太空升降机”这一意念若真能付诸实践,将会使人类的太空探险事业向前跨进一大步。严格来说,太空探险实可分为“行星际探险”和“恒星际探险”两大部分。前者指的是太阳系以内的探测,后者指的则是太阳系以外的探测,两者所面对的技术困难是颇为不同的。现在,就让我们先从行星际探险的科幻作品说起。在早期的科幻探险小说中,我们的月球是一个主要的探险对象(如凡尔纳和威尔斯的作品)。但随着人们对月球认识的加深,知道那是一个了无生气、荒凉死寂的世界后,探险的目标,很快便转移到太阳系中的其他行星去。较为突出的例外,是克拉克的一本灾难式小说《月球历险记》(A Fall ofMoondust,1961)。
阅读这大半个世纪以来有关探索太阳系的科幻故事。就有如重温同一时期内,天文学家对太阳系认识的历史。一个好的科幻作家,作品的内容必须符合科学事实。但他所依据的事实,总不能超越当时科学界的认识水平。于是,科幻作家笔下的金星,由基本上与地球无异的“姊妹行星”,变成酷似地球远古时代的热带沼泽和丛林,再变成一个滴水全无、终日为风沙所刮蚀的沙漠,再变成一个碧波万顷的海洋,再变成整日下着硫酸雨的高温炼狱……真可说洋洋大观,应有尽有。欲一睹这些不同的金星面貌,可参看奥尔迪斯(Brian W.Aldiss)所辑录的选集《再见金星》(Farewell,Fantastic Venus)。
火星方面也好不了多少。自洛韦尔(Percival Lowell)宣称在火星表面发现运河以来,不少科幻创作都把火星描绘成一个古老但垂死文明的家乡。很不幸,随着火星的真面貌逐步被揭示,作家笔下的火星生物便愈变愈低等,及至“维京号”太空船降落火星,已再也没有人寄望火星上会有甚么有趣的生物存在——至少不足以构成有趣的探险故事。
我们今天知道,火星的大气异常稀薄,大气压力只有地球上的九十分之一;金星的大气却极为浓密,压力等于地球上的九十倍(想知道两倍大气压力是怎么样的一回事,可潜水到十公尺深处便知,至于九十个大气压力,照比例计算下去便是)。此外,火星严寒而金星酷热,而且两者都极缺乏氧气。很难想像有甚么生命能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虽然如此,但纯粹从小说的角度来看,不少以火星或金星为背景的作品都是饶有趣味甚至发人深思的,虽然与已知的事实不符,但仍很有阅读的价值。从巴勒斯(Edgar RiceBurrouRhs)的惊险历奇系列,到刘易斯(C.S.Iewis)富于哲理和宗教意味的寓言《离开寂静的行星》((Out of theSilent Planet,1938);从布雷德伯里(Ray Hradbury)充满浪漫与怀旧情调的《火星纪事》(The Martian Chronicles,1946),到克拉克实是水事的《火星之沙》(The Sands ofMars,1951),都是以火星为题材的出色作品。较为令人难忘的金星故事。则有刘易斯的《金星漫游》(Perelandra,l943)、安德逊(Foul Anderson)的《豪雨》(The Big Rain,1954)及泽垃史尼(RoRer Zelazny)的(金星渔夫》(The Doors of His Face,the Lamps of HisMouth,196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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